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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07-10 大学

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六、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各有关省份(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本人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该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材料类不招色盲、色弱。

九、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100名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考生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

(二)招生专业

注:1.浙江、山东选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和化学”;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

2.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类型,进行报名。

考生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无须邮寄书面材料。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考生完成报名。

1.网上填写信息

(1)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生涯发展目标及申请我校的理由,字数1000字左右);

(4)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5)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2.上传申请材料

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拍照或扫描成清晰、完整的JPG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1)报名后自动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期间的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考生材料审核

学校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024年5月底前,学校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

(五)录取原则

1.凡获得我校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4.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

(1)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理学、工学(除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3)艺术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4)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工程”涉及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每生每学年77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2)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3)中葡合作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2022〕18号)。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

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021-36215782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四、其他须知

1.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在招生考试中有**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学校不主办、不授权、不合作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3.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4.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5.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五、**及联系**

上海大学**: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https://bkzsw.shu.edu.cn

咨询**: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上海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上海**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延长校区;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其他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大学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上海大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本年度上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三、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语言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制作、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理科试验班、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理科试验班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雕塑专业色盲不宜。

十一、加分政策

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一)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的专业(组)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选物理”和“必选化学”的专业(组)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

(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三)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法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四)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五)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六)江苏省:报考上海大学本科第一批次的考生: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2.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3.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一、艺术类招生项目按《上海大学2020年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调整版)》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的上海市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其他省份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三、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调整版)》执行。

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上海大学)》执行。

五、综合评价录取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

上述简章如有调整,以上海大学发布的调整版简章为准。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二、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0000元;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四、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五、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项资助。同时,学校设立**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021-36215782

十七、**及联系**

学校官网:http://www.s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

咨询**:021-66134148(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八、其他须知

一、按大类招生

上海大学将部分专业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I类、理学工学II类,按大类进行招生。

其中: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学、法学、知识产权、网络与新媒体、会展共12个专业。

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共10个专业。

理学工学I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共29个专业。

理学工学II类包含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共10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由社区学院统一管理,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二、钱伟长学院招生(理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

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和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进入全球前1%的数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等优势学科,联合相关学院、系(所),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前沿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其中,理科试验班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和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理科试验班包含应用化学和生物工程两个专业。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与学校相应理学工学类的专业分流。

三、其他

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共3个专业,由管理学院培养,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

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全国95所高校专项有哪些学校

全国95所高校专项有以下:

东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矿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好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河海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江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南京农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浙江大学2022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202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东华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思源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同济大学2022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南开大学2022年“扬帆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公布

天津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复旦大学2022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大学2022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圆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清华大学2022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农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林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语言大学2022年“志行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传媒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湖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山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公布

中南大学2022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厦门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山东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添翼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东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吉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东北林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武汉大学2022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振兴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公布

南京大学2022年励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兰州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2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励学成才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黑龙江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苏州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上海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章程公布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厚生计划)公布

福州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郑州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广西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贵州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公布

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云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西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陕西师范大学 2022年红烛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宏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西北工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重庆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西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四川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西南交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长安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华中农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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